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耽美同人 > 开局就是一只废仙女了 > 第十二章 父母呢

第十二章 父母呢(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因为房子并不是那位大妈的,所以,最后出来跟夭夭谈生意的是一个中年留着胡须的大叔。

可以看得出来,的确是生意做得不怎么好,对方的黑眼圈,比她平时的黑眼圈都要大,都要憔悴。

大妈本来是想着留下来看笑话的,毕竟再怎么样,这房子没有两千贯,是绝对买不下来的。

两千贯是个什么概念,一贯等于一千文,而一般人一个月的收入也不过三四贯,比如说《百文斋》的老板孔齐,他给自己手下的工人差不多就是这么一个价格。而即便是有技术的大工,最多也不过十贯,所以即便是有的人两百年不吃不喝,都买不上这么贵的一套宅子。

然而……夭夭在简单地参观了一下后,却是直接拍板,这宅子她要了。

当听到这话的时候,大妈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当然,更觉得可怕的,反倒是彩云,因为……

她完全无法想法,姑娘竟是这么有钱,你说绮菱要是这么有钱,彩云倒是一点都不意外,因为客人见绮菱一面,就要十五贯。

而且,这还仅仅只是见面礼,都还不算后面的,各种各样的花费,但是姑娘不是绮菱,她也不见客人。

那姑娘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姑娘,这宅子是不是太贵了!而且……你哪来那么多钱啊?”

在中年富商还在那里惊讶于对方丝毫不还价,真是豪爽之极,差点就要感动到哭的时候,彩云也是拉着夭夭往一边去,问道。

其实……

这却是彩云小看了她的吸金能力了,毕竟,《红楼梦》跟《三国演义》都是长篇小说,加起来,至少也超过了两百四十回。

即便按照十回算作一册来卖,一册卖个三四百文,而且还都是以最低价来卖了,毕竟一册就至少一本书的分量,然而一个人一整套下来,减去分成,夭夭也能至少赚个四、五贯,所以,理论上来说,只要辰都有四百个人买完全套的《红楼梦》跟《三国演义》,夭夭就能买下一套宅子,而且,真实购买的人数肯定远远不止四百人。

不说家产上万,此时,夭夭的手头上四五千贯肯定是有的。

其实,关键还是这宅子在她看来真的不错,在这个时代,也算是豪华装修了。

里面可以住人的屋子,就至少有七八件间,而且,还有一个小庭院,小庭院里还有一个凉亭,到了夏天的话,可以在凉亭里午睡。

整个宅子的建筑面积保守估计也有差不多三、四亩以上,所以,要价两千贯,真的不算贵了。

当然,这宅子有一点不够好的地方也就在于,本来原主人应该是想建得更加豪华一点,最好是廊腰缦回、檐牙高啄,然而,却受限于建筑面积。

毕竟三四亩的面积,说到底,也不过长宽五十左右,想建得跟人家王府一样,自然是不行的。

而且,关键也可能不敢建,于是,就成了如今这么一个浓缩版的。

比如说走廊不是没有,但就是凡事都要短一点。

原本修建的时候,肯定不止花了两千贯。

所以,当听到夭夭一口就答应的时候,说实话,中年留着胡须的大叔还有点心疼。

但说出去的话,就如泼出去的水,既然买家已经说要了,那就卖了吧。

如果是按照正常价格来成交的话,这宅子至少都要卖到两千五百贯以上,遇到喜欢的,甚至三千贯都有可能。

不过……屋子里有一些珍贵的桌椅摆设什么的,这并不包括在卖宅子的价钱内。

夭夭听到了对方的话,也是并不在意,说道“我也没想要,就这空宅子,两千贯成交,行的话,现在立刻就去办。”

中年留着胡须的大叔看对方这么豪爽,也是当即就拍案答应了。

两人成交速度之快,让彩云拉都拉不住,而买卖宅子,当然要有公证。

中年留着胡须的大叔拿出自己的房契,然后到官府,而夭夭这边,也要出一个人,最后,夭夭选了彩云,作为房子的拥有人。

双方很快就到官府重新签了一张房契并且缴纳契税进行备案。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龙族:从大剑归来的路明非海贼:这个家伙有点彪美漫祖宗人人在漫威:你管这叫法师?海贼:这个剑豪太肉了吧妖尾:开局捕捉妖精女王艾露莎霍格沃茨的吸血鬼伯爵教授斗罗之我编造了未来视频木叶之我就是九尾穿越皇帝的我被砍头怎么办
返回顶部